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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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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5656什么是编号?

关于拆迁

我家大红门有套集体租赁的房屋,有房管所的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手续,但在房子对面还有两间房,已经建了25年以上,90前有一户住户在里面居住,90年后,通过与房管所及公司协商,化为我家使用。

在97年左右,跟村大队房管所等部门申请过,翻新了这两间房屋。

但一直没有房本也没有其他任何证明,房管所曾经开过一个证明信,但是已经被公司收走了,以前的公司也倒闭找不到人了,现在房子面临拆迁,请问我的这两间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咨询者:fa400533北京
[咨询时间:2012-10-1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10-12 06:51
牛国荣
能证明你是翻建人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10-12 09:29
赵江涛
这两间房能获得拆迁补偿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10-12 09:58
李建成
能证明你是翻建人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12 10:51
刘子若
需要找到证据证明你是翻建人,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10-12 17:42
姜昱
您好,是可以得到补偿的,您是这个房子的实际使用人及占有人,且您翻新了该房子,因此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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