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住房公积金被男方提走,女方怎么办?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5449什么是编号?

住房公积金被男方提走,女方怎么办?

2003年登记结婚,2011年男方退休将他的住房公积金提走。

2012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2012年5月向法院提出离婚女方提出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已向法院提供账号),男方称钱已花掉,女方向法院提出分割住房公积金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得不到支持怎么办?

咨询者:fa400149福建
[咨询时间:2012-10-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10 22:05
刘子若
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住房公积金,男方擅自提前提走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侵害了女方的权利,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2-10-11 13:53
陈福猛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要求分割。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2-10-11 15:24
杨永俤
金额很大的,对方主张花掉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对方应当将一般住房公积金退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