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厂区单车棚丢失,单车棚有看守、有监控、不收费。
本人下午18:00左右骑车去上班,当时疏忽不记得上大锁,晚上22:15左右准备骑车回去的时候发现车不见了。
于是当时就向厂区保卫科备了案,并要求公司赔偿。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了解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单车棚承包给了几个人看守,且跟公司签了协议,协议上写明了在单车棚丢失的车辆他们负责赔偿现价的10%,而公司下达过文件车辆丢失公司概不负责,所以公司不会有赔偿,公司以前也有丢失车的都没有赔偿过,你要是不能接受可以去上诉。
我的车是10年11月花了6380块买的,据派出所的同志说折旧还有4000块。
且单车棚的看守是在本公司拿工资。且单车棚的看守是在本公司拿工资我是在三一汽车有限公司上班。
我有上诉的必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