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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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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997什么是编号?

离婚纠纷

如果是双方无过错,只是感情破裂,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首饰,还付一起生活的生活费,这要求合理不。

咨询者:fa399231湖北
[咨询时间:2012-10-0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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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10-07 17:36
姜昱
你好,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们已经结婚要求退还不合理。如果您们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可以分割你们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10-07 19:49
施鲍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该彩礼属于“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10-09 13:02
刘潮生
如已结婚登记的,可以不退回彩礼。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2-10-09 15:04
饶太益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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