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间转租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4975什么是编号?

房间转租问题

你好!我是在房东手里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的是一年房租为1600一个月三季度付一次。

押金押了1600.现在因为工作原因调离我们要转租出去,但是房东要我转租去1800一个月,才退我押金1600.请问她这样违法吗?怎么把我的损失减到最小?

咨询者:fa399184四川
[咨询时间:2012-10-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07 14:20
魏国鹏
你因为工作的原因不能继续使用房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房东要求你转租去1800一个月,才退我押金,房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这样才能将损失减少到最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10-07 15:45
施鲍中
如果你与房东的租房合同有无须经过房东同意你就可以进行转租的约定,你可以直接以你所希望的租金向外转租。房东强行要求达到1800一个月是没有理由的,为了你的损失减到最小,你可以与续租者谈好租金后,直接在其支付的租金中扣抵押金1600元。不过,你应当将该押金收据提供给续租者。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10-08 07:26
喻远军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