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 星期四早上8点多,女儿在上课铃响时往教室跑被另一个班的男孩跑时撞倒在花坛边上,导致左眉骨破裂见骨,缝了四针。
学校在开学时并没有说安全问题。学校在开学时并没有说安全问题告诉孩子不能乱跑。
事出后,只叫了双方家长带孩子医治。事出后,只叫了双方家长带孩子医治请问学校有责任吗?事后双方到学校去过一次,学校只说以后会注意这样的事。
没说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没说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只是要双方家长就医疗金额协商(一有部份医药费还要我来出一半)。
他们只是一个中间人的关系。他们只是一个中间人的关系我作为受伤者方,看到女儿脸上的疤,还要出一半的医药费。
觉得不公平。觉得不公平所以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觉得不公平所以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