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两个同事,是驾驶员,开了两台油罐停到炼油厂院里,打算出去吃饭,结果被经保堵回来,说是卖油,在单位纪检询问下,两人均不承认是去卖油,现在单位要把俩人交到油公司纪检,说在不承认就移交司法机关,请问这时单位内部的事,能移交司机关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