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以盈利的條件,如果公司2011年已盈利但仍有累積虧損未彌補,符合此一條件嗎?
2.請問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規定是否已取消??
3.假設一家公司實收資本=170,000,000;資本公積=30,000,000;未分配利潤=-20,000,000,所以股東權益為180,000,000,請問最多可以再投資多少金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