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五十岁,是船上的电机员与上海一家船舶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总部是香港,在上海有个办事处。
所工作的船船籍是香港。所工作的船船籍是香港船务公司说我父亲于9月27号失踪,当时船正由印尼往南非方向走,行驶在印度洋公海上,船上都找了很多遍没有。
想咨询下如果赔偿的话,是应该按香港法律还是大陆法律赔偿,这种情况赔偿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赔偿额度应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