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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征地款分红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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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4363什么是编号?

关于土地征地款分红问题咨询

我86年随老公农转非把户口转出去,02年老公去世,我一个人没有工作,加之我一直住在村里,就把户口又转回来。

可回来以后才发现,我的户口只是个空悬户,农民的任何待遇我都没有,土地征地款更是没有。

我就纳闷:如果不承认,当初为什么同意接受,既然接受了,为什么又不把我当农民看待,我到底是不是农民?请各位律师帮我出个主意,我该怎么维权?

咨询者:fa397964山西
[咨询时间:2012-09-3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9-30 22:14
殷国丰
户口转回来后,您就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分得土地征地款并享受相应待遇。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10-01 23:04
姜昱
你好,个人认为您应该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待遇。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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