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关于婚姻协议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4154什么是编号?

关于婚姻协议

结婚十年了,女方是全职主妇,带孩子,孩子7岁,男方开公司,最近发现男方一直和别的女人有暧昧,但有不愿意离婚,所以想请教一下,如果夫妻双方签订婚姻协议,如果一方有外遇或者和外人暧昧等对夫妻的一方有不忠诚行为,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谢谢。

补充说明:
QQ留言可以作为证据吗
咨询者:fa397590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2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9-28 20:36
牛国荣
这样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王律师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311510261
积分:342
]
回答时间:2012-09-28 21:01
王律师
可以这样约定。协议有法律效力。
此协议符合民法通则的意思自治原则且不违反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签订人应当遵守承诺,受协议内容的限制。
违约者应放弃抚养权。
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打电话问我15311510261
王律师律师于 2012-09-28 21:0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28 21:05
施鲍中
1、协议约定如果一方有外遇或者和外人暧昧等对夫妻的一方有不忠诚行为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属于限制身份权的约定,与法律原则冲突,属于无效约定。
2、QQ能够证明当事人明确身份的,其留言可以作为证据。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9-28 21:11
刘子若
这样的协议目前在司法界存在一定争议,有认可的也有不认可的,但不管是否有效,可以作为争取小孩抚养权和离婚的证据使用。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10-01 23:41
赵江涛
存在争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