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远房的亲戚病重,我承担照顾责任几年,临终这位姑姑写了一份遗嘱,大致内容是,家里的财产都归老公继承,另一套房子给我(房子现在产权证之类的都在我这里,而且我也在居住)姑姑的子女三个和她老公都签字了我也签字了。
可是没有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姑姑现已去逝。可是没有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姑姑现已去逝我要是想过户房产,必须先公证遗嘱吗?这样才能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