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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毁财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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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3855什么是编号?

刑事案件 毁财案再审

判决已经生效的毁财刑事案件,现在再审但是立案标准已经改变,应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咨询者:fa396985河北
[咨询时间:2012-09-2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9-26 16:36
闫建秋
从旧兼从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26 17:38
施鲍中
判决已经生效的毁财刑事案件,现在再审一般情况下仍应当按照原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受理和审理。参照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具体法律依据可以参考刑诉法和民诉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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