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男友交往期间,他层往我卡里打过几次钱,共计4万,后因前男友是已婚,遂分手,分手后,前男友多次电话骚扰,要回其所赠与的钱,一次吵架后,我将银行卡摔在他面前。第二天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其将卡里钱4万一次取走,请问这算不算盗窃?
前男友档案上记录是已婚,但其不承认,一口咬定是档案写错了,这种情况下与我交往算不算诈骗?
住前男友为警察,警察犯法是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