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实际损失即可
农村自建房一套,于201010月份完成主体建筑,未装修。
我在2010年10月份给予工程款12000,又于2011年给予工程款2000元。
对方给我打了一个收条。对方给我打了一个收条其他没有合同和协议。对方给我打了一个收条其他没有合同和协议因各种原因,2011年没有继续施工。
2012年多次找工头进行协商,进行续建。2012年多次找工头进行协商,进行续建对方因各种理由没有继续施工。
2012年,我自己行进了,简单装修。2012年,我自己行进了,简单装修发现混凝土的房梁出现三道裂缝。
请问这个我怎么让包工头给予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