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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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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3005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

我和老公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60万,其中首付12万由女方父母出资,购房人为女方,离婚后房屋产权归女方,贷款由女方偿还,需要给男方一半30万么??

咨询者:fa395257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20
悬赏分:
解答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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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09-20 08:31
施鲍中
该房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给男方一半30万的补偿。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应当对该房屋婚后收益部分进行评估,该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2-09-20 08:32
赵英菊
首付由女方父母出资并写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至于你们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由女方给付你一半补偿。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2-09-20 09:11
田军
共同还贷及增值,应该分割。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9-20 09:37
刘子若
购房时首付是由女方父母出资、购房人也是女方、贷款也是女方偿还的,该房屋应当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但男方可以分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并不需要女方给付男方30万元。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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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2-09-20 10:56
袁丽萍
已经解答,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9-20 11:13
李建成
已回复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9-20 13:48
赵江涛
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补偿给男方。
沈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0174402
积分:955
]
回答时间:2012-09-20 17:29
沈晶
首付是由女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屋应当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但男方可以分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9-22 18:58
单兴山
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该给男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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