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房子有20多年了,做买卖也做了十多年,有营业执照10年以上了,但是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现在政府要进行立面改造,说我家房子没有房证属于违章建筑,没有任何理由就是拆除!政府雇佣了一些临时工人员进行拆迁,临时工说今年4、5月份国家出台文件说没有房证无条件拆除。
请问真的有这个文件吗?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给予我家补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