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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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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2169什么是编号?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吗?

我和我老公在金人介绍认识的婚前缺乏了解,认识三个月就登记结婚了,结婚后生活了四个多月发现性格不和,没有共同语言,现在想离婚,现在男方家要求我退回当初的彩礼钱,我该退吗,如果是我主动提出来离婚,对我有什么不利吗?

咨询者:fa393589江苏
[咨询时间: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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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9-13 12:54
李建成
你好,如果彩礼赠与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等情况,应该退。按照你所陈述内容,不应该退。
赵亮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222059
积分:3679
]
回答时间:2012-09-13 16:06
赵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第三种情况的就不能要回彩礼。
李纯智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3913134703
积分:1110
]
回答时间:2012-09-13 19:03
李纯智
谁提出离婚,对案件没有影响。彩礼钱返回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而且他要要回,除了需要证明他给过,还需要证明属于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根据民间给付彩礼的习惯,他很难证明给过。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09-14 10:54
梁斌
夫妻感情破裂,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2-09-14 11:08
严亨春
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
回答时间:2012-09-14 15:03
袁丽萍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如男方能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0
]
回答时间:2012-09-18 15:44
刘建平
不用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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