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住地址要拆迁,置换别的小区的楼房,置换条件已经谈妥,我现在就弄不明白我原住址的房证上交后是不是就得拿到我新址的房证啊,他们要过两年才给新址的房证,单凭一张纸太不保险了,我想咨询律师,我把我的原址房证上交后我手里都要留一些什么样的合同和凭证?两年后给我新址的房证是不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