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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被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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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1507什么是编号?

鱼塘被占用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我家承包了一个20亩鱼塘 现在国家要修高速路 从我鱼塘正中间过去 但是它的赔偿预算了一哈 还不够我成本的呢 我家的合同是25年 现在还有20年的合同 国家赔法的一亩2000多 然后就是修建费60左右一米 养鸭场100多平米 也就赔了20000 我不知道这样赔够完善吗 还有就是赔偿金额准确吗 我还可以有哪些更有利与我家的要求呢 ? 谢谢。

咨询者:郑兴剑...四川
[咨询时间:2012-09-0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9-06 22:39
刘子若
各地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不一,请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标准。一般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都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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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09-07 05:30
喻远军
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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