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初在镇上买了套房,首付了3万,还差5万分三年付清,2013年3月底付3万。
2015年3月底付清就给房产证。2015年3月底付清就给房产证现在我们要搬家,卖方毁约要我们付清余款才准入住,请问我改怎么办?如果我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