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父母在农村有一处院子,五间正房,三间东房。父母在农村有一处院子,五间正房,三间东房后分给三个儿子。
大儿子分得东侧的一间半正房,南侧的一间东房;二儿子分得西侧的两间正房,三儿子分得中间的一间半正房和北侧的两间东房。
院子就按照各家正房对应的区域分开。院子就按照各家正房对应的区域分开兄弟三人签订了分房协议。
由于东房在老大分得的地面上,当时分房时,兄弟三人签订的分房协议中注明北侧的两间东房分给老三。
二十年后,老大提出要求老三把他的东房拆掉,老大说房子分给你,地面是我的。
当时分房时老大并没有提出个这个问题,也没有写到协议中。
请问老大提出的这个要求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