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与发行人签订《私募债券承销协议》(以下简称“承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销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人、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承销方式和承销费用;
(三)发行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
(四)发行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五)私募债券名称、发行金额、期限、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六)募集资金的用途;
(七)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和具体标准;
(八)私募债券的转让场所、转让方式、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
(九)私募债券增信措施情况(若有);
(十)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的具体安排(若有);
(十一)保密条款;
(十二)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