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是保险公司赔偿你们的,不是赔偿给肇事方的,肇事方不是受害人,你方没有义务把这钱给付肇事方。“对方已付2万”,这属于对方的法定赔偿义务,你是没有义务返还的,你们不给,他们也无权要回去,你方不会因此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请放心!
去年我们出了点交通肇事,折腾了2年多,最后法院判了。
在判之前所有的医药费用是我们自己出的,肇事方只是在肇事那天给交警队压了2万多保车的钱,我们每天拿着医院的药费单子去哪里取,取得那个叫幸苦啊。
现在保险公司给我们赔偿了些,肇事方没有赔偿,赔款中包含他们的2万多,判书上只是说“对方已付2万”,在没有说什么。现在赔款直接打我账户了,我现在想着不给肇事方退那个钱了。
您说从法律角度上,我可以吗,如果我硬不给,他们会怎么做,我会有什么责任。请您给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