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08.06得知会计证上了黑名单,经查,2008年一家企业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上面虽然留是我的身份证号,但不是我本人的签名,留的手机号也不是我的,我与这家企业毫无关系。
几个月后这家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我也就此被列入黑名单。
四年前的事我刚知道且本人对此事毫不知情。四年前的事我刚知道且本人对此事毫不知情国税局未经查实就将我列入黑名单,这对会计人员来说是致命的伤害,严重影响我今后的执业,请问我该怎么办?
免费畅听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