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怎样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9163什么是编号?

怎样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中怎样处理人损害的赔偿金。

咨询者:fa387359吉林
[咨询时间:2012-08-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8-19 21:48
张又才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特定情况: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2-08-20 05:55
孙喜春
可以协商,如协商不果,可以诉讼,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