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2011年初结婚,婚后丈夫的大爷送了一套楼房给我们,2012年中旬已经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了我丈夫名下,房本上的共有情况一栏里,写的单独所有。
请问,这样是否属于我丈夫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