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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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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8350什么是编号?

债务纠纷

本人于2009年,经中间人,借款人某某从本人借走12万元,借款人以三间地皮作为抵押,许诺两个月归还。

但是两个月之后了无踪迹,抵押的三间地皮为集体土地,经放款人了解,借款人于2007年与妻子协议离婚,民政局协议他自愿把财产,土地,房屋全部给予妻子,鉴于以上行为是否属于咋骗行为?

咨询者:fa385778安徽
[咨询时间:2012-08-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8-13 23:11
殷国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占有您的财物,涉嫌诈骗,报警!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8-14 14:58
邹高飞
已经构成欺骗,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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