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刚毕业的,七月份刚到这家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七月底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是1800元,其余的食宿费和交通费都是自己交的,培训之前有签订专业技能协议,服务期是三年,协议里具体有没有写赔付违约金我忘记了,但是我有口头问若是培训回来后不满一年需不需要赔钱,公司只说要扣除当月工资,没有告诉我赔违约金的事,我才放心签订的,现在培训回来后,觉得并不是很适合自己,想辞职不干,公司领导通知我需要交纳违约金和前期垫付的培训费,我应该缴纳吗?当时签订的协议,应一式两份也还没有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