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我在2001年时以我跟母亲的名义供了一套房,在2003年年尾的时候结婚,婚后的几年我们生育了两个女儿。
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我想提出离婚,并要求取得小女儿的抚养权。
不知可否?而我们现在住的这套房是不是要分给我的老婆呢?
请律师详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