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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居民区,规划建筑民房为前后排形式,前排与后排中间应有5米左右宽的巷道(此地皮是谁家建筑自己用自己家的耕地换取的,含自己家门前巷道处),如果后排地皮被人用来建了厂房,此厂房紧贴前排居民的后墙建起(占据了公共的巷道,影响到雨天的排水),厂房高于前排民房,影响了前排的后窗采光,且此厂房不论白天还是夜晚噪音很大,对前排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请问:正常规划的居民区是否可以建厂房还是属违章建筑?如果可以建应该与前排居民房最小距离是多少?对居民产生的影响,是否可以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