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骑摩托车把人撞伤,赔偿了2w医药费后,对方就没有再找过我。
原因是对方有医疗保险,去武汉住院治疗后报销了医药费,今年就又来找我索要误工费,请问合理么?对方在交警队做了十级伤残鉴定。
还索要3w,却没有任何凭据。还索要3w,却没有任何凭据就是在白纸上面他自己写的数字。
请问我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