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补充条款约定:由于购买招标代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未达到法定规定数量而导致招标失败,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件而导致招标失败,不属于受托人的责任,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费用之规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