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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人亡、车废,律师分两个案件受理,收取双份律师代理费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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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5549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中,人亡、车废,律师分两个案件受理,收取双份律师代理费合适吗?

交通事故中,人亡、车废,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律师要求将案件分成人身死亡案和车辆损失案来进行打官司,目前每个案件又都是有二审的过程,律师按两个案件来收取律师代理费,这样合适吗?算不算高收费?在此之前还收取过5000的立案费?这样收取费用合理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7-31 15:00
魏国鹏
本案可以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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