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派我送车至一客户家里,在半途中与一辆营运旅游中巴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我方全责,俩辆车均有损失,我已垫付1600元修理费,还有其他一些费用,比如营运车辆在修车期间停运损失费1280元/天, 这些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怎么承担,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次事故纯属意外,绝无故意和严重过失,请大家帮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