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我被鉴定为工伤7级伤残,工资补助1万多,2010年工作期间旧伤复发,手术后鉴定为4级伤残,我向矿领导提出提高自己的发放工资标准及医疗保险待遇,重新划定自己的工资补助金,但领导以我拿不出相应的规定制度为由,拒绝商议,难道党领导的企业就这么专横跋扈,还有人敢管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