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关于公房承租人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4600什么是编号?

关于公房承租人问题

我姥爷和姥姥居住于一套房子里面,姥姥姥爷是再婚夫妻,拥有各自子女,姥姥有三个,姥爷有两个儿子。

姥姥前一阵子生病住在医院由妈妈和其亲生兄弟姐妹照顾,姥爷一个人由他本身的小儿子照顾,但是小儿子不在姥爷户口本上,后姥爷去世,现在户口本上是姥姥姥爷和姥爷的大儿子三个人的名字,房屋为公房,请问承租人如何做变更,并且承租人应以什么顺序做变更?因为现在姥爷的小儿子独占了这个房子,把姥姥轰给她亲生的子女了。

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求解答,谢谢~。

咨询者:fa381248北京
[咨询时间:2012-07-2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7-28 07:31
牛国荣
姥爷去世后,应由姥姥为承租人,对方小儿子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应聘请律师提供代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7-28 11:04
刘子若
承租人应当是户口在承租房屋内、并且长期与原承租人一起生活、没有其他房屋居住的人,可以承租房屋。小儿子无权独占房屋。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7-28 17:00
赵江涛
不合法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7-29 14:17
单兴山
可以变更姥姥为承租人,小儿子的做法不合法。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