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其他 > 

帮朋友咨询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449什么是编号?

帮朋友咨询

他和一个认识一年的女友去开房,查房时要带他们去所了,说嫖娼要罚款,但他们没有金钱交易啊,是两相情愿的,还要通知双方家属。

这样做合理吗?

咨询者:fa123262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2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6-21 16:18
牛国荣
不合理,不涉嫌嫖娼,可以到其派出所的上级部门投诉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21 20:36
杨汉卿
警方的做法是错误的。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6-22 11:31
阎书波
不合理Q Q172409632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就是不知道他们的笔录是怎么记的。在这一点上,公安机关的主管能动性太强了。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6-22 12:45
程向云
您好,如果认定嫖娼就属于违法了,轻者治安处理,行政拘留、罚款。还有劳动教养处理的。如果是恋爱阶段,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不应该管辖处理。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22 18:30
郭军
你好!

没有金钱交易不是嫖娼行为,警方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到派出所上级单位投诉。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68
]
回答时间:2010-06-23 14:22
属于行政机关滥用公权力,其做法是不合理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