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应当为其落户。
我家住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葛口村6社,今年36岁,属于农村户口,2003年到广州省打工,与云南女子(李兰)恋爱后,一起回我老家,未办理结婚证,于2004年9月3日,在重庆大坪医院生育一男孩,名叫姜平(有孩子出生证明,证明上有其母亲李兰的名字),孩子姜平满3岁时,孩子的母亲跑了,至今不知去向。
目前,我还是未婚,我儿子已经6岁多了,我按照规定,政府村社调查同意,我已向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交了社会抚养费3000元,并持有收款发票和处罚决定书,但是,当地派出所还是不给我儿子姜平上户口,原因是没有孩子的母亲户籍地的孩子未入户证明。
说实话,孩子母亲李兰是个假名,在网上找不到她 的真实姓名,所以,儿子户口问题,确实一辈子上不了户口吗?请问律师,根据上面情况,需要哪些手续才能上户口?到底该怎么办?请回答!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