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赔偿。
我到公司已经五年了,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按合同给我购买失业保险,现在我提出辞职 我有权向公司提出补偿吗?
我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我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 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的
我现在工资每个月扣了养老、医保、公积金(大概是200多一点),工资是2900多,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一年多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就是5*2900呢??还是扣保险前的收入??
如果我想要这个钱 我应该怎么去办理??
我问公司人事方面,人事叫我咨询律师问是不是有这个补偿,就是不想给钱。。。可是我下决心一定要这个钱,我改怎么做。
请专业的律师给意见。。是不是要让专业律师写律师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