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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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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3280什么是编号?

离婚咨询

我姐家女儿与一个男孩结婚,由于当时男方年龄21,没有办理手续,但是,在农村举办了婚礼宴席。

婚后,女方把自己的私房钱6万给家里开支用了。

半年后,感情不和,女方怀孕4个月,女方做了引产,现在男方起诉要回彩礼钱,请问律师:1女方应该退回彩礼吗?2,女方的私房钱能要求男方偿还吗?

咨询者:fa379978天津
[咨询时间:2012-07-2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郭倩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8602290138
积分:650
]
回答时间:2012-07-24 09:24
郭倩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07-24 13:10
齐志龙
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承担败诉后果
窦岩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3820288126
积分:283
]
回答时间:2012-07-25 10:19
窦岩
建议您委托律师为您代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更详尽的解答可以电话联系我,咨询电话:一三八二零二八八一二六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07-25 12:31
刘潮生
可协商、调解解决。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07-25 15:44
张鹏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要求返还彩礼。2.女方已经花完的钱,购买的东西可主张归女方所有,如日常开支花的,很难支持男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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