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7月4日,我向别人借钱2000元,之后8\\9月各还1000元,由于当时和借钱人合伙做生意 ,借钱人说,借条撕了,我们就没在多问,可是现在借钱人向法院起诉我们以各种理由不还他的2000元钱.我们当时都有记帐的,07年给他看账单,他和他儿子来的,当时看完也没有提出 异议,可是现在 把我们告了,我们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