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在委托书上签字在法律上还未委托律师,是可以要求退回费用的。
如果律师不同意,而不退律师费,怎么办。律师事先未予当事人商议便首先把他自已安排为特别委托代理,合理吗?当事人可以提出让律师做一般代理吗,律师不同意,当事人可以辞退该律师吗
在当事人告诉该律师要委托他办案时,律师让当事人把情况写给他,当律师看后,说要改写,在当事人问律师:您什么时候申请书发给我时”,律师回答说:“你不把律师费邮寄过来,我不能给你发过去“,因为当事人是诚意请该律师的,所以把钱邮寄给由律师事先写好的律师所及银行账号;在当事人两次问律师费收到没有,但是,我在想该律师是否怕我骗他写的申诉内容,还是什么呢,是否正常。请您们帮我分析一下。
先谢谢
咨询人:晓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