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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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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2080什么是编号?

该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句话。

公司与新员工签订了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一开始约定的试用期时间是三个月(法律规定,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高可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在满了三个月后,发现员工还没非常适合岗位,但又不想直接将员工辞退,想要延长试用期,再观察一个月的时间。

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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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维平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904321950
积分:1563
]
回答时间:2012-07-19 11:26
张维平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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