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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培养与转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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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1327什么是编号?

实习培养与转正的问题

实习培养协议中有一条:

5、本着双方自愿原则,乙方在实习结束后,需优先考虑与甲方签定就业协议,且一旦与甲方签定就业协议,则须在甲方工作服务叁年,否则乙方赔偿人民币甲方贰万元整。

现在情况是:今年毕业后,公司要我,但是感觉薪资比同等公司低不少,现在不想签劳动合同,而之前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上面那条赔偿条款有约束力吗?

咨询者:fa377912山东
[咨询时间:2012-07-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郭永军律师
[地区:河南-开封市
手机:13839986536
积分:1415
]
回答时间:2012-07-17 18:39
郭永军
应该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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