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有决定权,其他人没有,法律也没有规定可以强制别人做流产手术。只要孩子是你儿子的,你儿子就要承担责任。
我儿子新近结交了一个女孩,来往三月左右,他们都已完全成年。
儿子告诉我女孩怀孕一个月了,算是意外有孕。儿子告诉我女孩怀孕一个月了,算是意外有孕儿子以为他们之间还不具备结婚的感情和其他,我也认同,毕竟相交的时间不长,双方还没有结婚的感情基础。
可是女孩不愿做掉小孩,这样的情况倒使我们家显得为难了。
请问,遇见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寻求法律上的帮助么?如果女孩坚持不做人流,我们该如何解决?
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