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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铁路写的协议能得到法律承认嘛?里面的工伤赔偿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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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9754什么是编号?

我跟铁路写的协议能得到法律承认嘛?里面的工伤赔偿合理嘛?

02年我父亲因铁路工伤去世。02年我父亲因铁路工伤去世当时的现行政策我可以顶替接班。

但当时未满18.不能接班。但当时未满18.不能接班说待我18岁后,如当时的蚌埠分局(现上海铁路局)有招工名额分配给淮南西站优先考虑我。

现在以我学历不够为借口,不能进入铁路工作。现在以我学历不够为借口,不能进入铁路工作我想请问当时的这种工伤赔偿是如何?而且他答应我们的让我姑姑去铁路上班也未能做到。

当时总共只给我们3万,还是按困难给的。当时总共只给我们3万,还是按困难给的我想请问这合理嘛?当时协议是一式俩份,他现在不愿意拿出他的那份给我对照是不是和我的那份一样。

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嘛?我现在可以起诉他们嘛?已什么名义起诉他们?我也去找过他们多次,他们总是搪塞我。

我觉得他们应该已02年的政策处理。我觉得他们应该已02年的政策处理不是拿现行政策处理。

但是他们总是拿现行政策搪塞。但是他们总是拿现行政策搪塞请问我们俩方哪方是对的?

咨询者:xue1223安徽
[咨询时间:2012-07-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7-11 16:16
李建成
建议来电咨询:51308248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2-07-12 10:12
宋晓琼
你可以持当时签订的协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你叙述的不够清晰,无法准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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