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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还没有责任认定的,是否需要继续为伤者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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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966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还没有责任认定的,是否需要继续为伤者垫付医药费?

我驾驶的小汽车与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主膑骨边缘轻微骨折,没有错位。

交警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我以垫付一千多元的医疗费用,伤者要求我继续支付医药费,请问法律从法律上讲,我有义务继续垫付么?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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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洪秀律师
[地区:四川-泸州市
手机:18982769856
积分:1398
]
回答时间:2012-07-11 11:40
李洪秀
垫付问题可以协商处理。
王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436388955
积分:327
]
回答时间:2012-07-11 12:11
王潜
法律没有就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以前,你是否应当垫付医疗费用做出规定。你可以就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双方进行协商。
同时,你说你的车是小汽车,那么你的车应该参加交强以险了,所以在你们这种情形下,对方的医疗费应当是由你所参加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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