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德国企业做了五年中层经理,现在我因想出去继续读书,与单位协商离职,单位给了我一份离职补偿金,由于我任职期间的工资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单位按我离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了5个月的离职补偿金给我,这多出当地三倍的平均工资的部分我能接受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