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签字的还是签字。对方有误工费。你们协商未果,让对方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而且出租车投有交强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这些都可以赔偿给乘客。
家里亲戚出租车和私家车相撞,交由事故科处理,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估计是一半一半。
双方司机都没有事,出租车乘客脸撞到防护栏,仅有轻微淤肿,去医院检查费1000元均由亲戚负担,检查完全没有事。
但是对方却说影响形象不能去上班,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高达4000元,可是她脸上只有一点点肿。
要怎么办?可以拒绝赔偿吗?可是警察大都是让自己协商,拒绝赔偿那么多对方也不会同意。
还有一点,现在怕不给她那么多钱她就拒绝签字,那事故解决不了,车就会一直被扣着。
请问该怎么办?